2007年刚好是废除奴隶制度两百年之久。纪念日悄悄地唤醒了那一段沉重的历史。两百年前,不同的肤色以及不同的文化以及社会制度把人类分成不同的等级。不同等级的标签让不同的权益在社会的眼里变得合情合理。实际上,英国人并非奴隶制度的始作俑者。早在古罗马时期,罗马人就懂得将剥夺另一群人的自由。
不管纵看横看,只要占有一定的军事与文化优势,任何群体似乎就有能力掌控另一群人的自由以及生死。
再往回看一些,欧洲人在发现南美洲的一些部落时,以自己的文化角度来标签南美洲土著。在欧洲人的眼里,他们只是长得像人类的畜牲。这样的观念使得他们大肆残杀土著的行为变得合乎情理,就与捕杀牛羊无异。
达尔文的强者生存的主张巧妙地为民族优越感的心理提供了方便的论证,更把殖民地统治者对弱势一群的迫害解说为自然的规律。弱势的一群如果无法反败为胜,那就是应了强者生存的规律。人为的观念成了“自然而然”的规律。
历史让人性表露无疑。从今时今日的种族歧视事件到过去的奴隶或是种族灭绝行动都体现了人性里区分你我的倾向。
种族、肤色、文化、语言或宗教最终只是一种区分的手段。重点是把自己与他人隔开来。即使同一个族群,也可以因为居住的地理位置不同而成为歧视的理由。北方人瞧不起南方人或是城市人轻视乡下人。
有的人类学者将这类区分的心理归咎于经济利益。资源是有限的。在争夺资源拥有权的合法性的过程,划清你我的界限才能把所有的资源集中在某一群体上,以捍卫自己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