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9, 2012

愤怒本身并不可恶。

某日,光天化日之下,在英国,一票劫匪无视路人的存在,当街敲碎一家珠宝店的橱窗,盗取首饰。珠宝店的店员惊见,迅速启动紧急防盗铁窗,却无人上前阻止劫匪。路人惊见,也只是静观其变。可是,一名白发老奶奶从对街拔腿赶到,试图以手提袋赶跑在场的数名劫匪。五名劫匪对一名老妇。她却毫无畏惧。虽然抢劫无关她的事。

面对一票持械劫匪,大家的心中都会多少感到害怕。老妇的无惧,靠的是她的愤怒。那是一种因路见不平而触动的愤怒。这股愤怒又进而启动了她的勇气,压制了恐惧,才能化成具体的行动来挑战劫匪。

愤怒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由此可见,愤怒并不可怕。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有区分的是愤怒最终的体现,是掀桌子的小我体现、还是为他人的利益而去捍卫或争取的大我表现?

有时候,愤怒是应该的,甚至是优先的。看到有欠合理或公正的情况,我们应该即刻感到愤怒。不愤怒反而是要不得的。

就像那名老妇,看到歹人破坏了社会的秩序时,她愤怒无比。

可能是畏惧、可能是因为息事宁人的观念,我们总是选择能不对抗,就不对抗。可是,息事宁人,有时候,只是变相的为虎作伥。不管是对那票劫匪、还是愚弄人民的执政者,我们的畏惧最终吞噬的人会是自己。毕竟,企图侵犯你利益的人,一旦意识到你的惧怕,只会变本加厉,不会变成天使。

看到老年人被青少年欺负时、看到人民被欺压时,我们习惯性地选择置身度外。愤怒,是否是我们的社会所严重缺乏的情感?所以也就严重缺乏对抗的勇气?